******服务中心采购车辆租赁服务(二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24 信息来源:政采云 阅读次数: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T-0047-JLZH-2025-0707
******服务中心采购车辆租赁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EHJ38B0X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学府二期13号楼西数6门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380元/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中心采购车辆租赁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 ******服务中心采购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项目结束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吉程,张婷,孔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8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 系 人:赵晓珊
联系方式:0431-******(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431-******(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
4.******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来源:******有限公司
初审:李斌
复审:张廷宇
终审:赵晓珊
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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