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琼海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我司对琼海市旅游资源路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04月0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琼海市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于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附件为准,现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附件重新上传,同时调整以下内容:
一、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5年04月24日08时30分,变更为2025年05月08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相应调整);
二、原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变更为2025年04月29日00时00分(招标文件涉及的提问截止时间相应调整)。
三、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4日08时30分,变更为2025年04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应调整)。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6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此明确指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廉自贸港的廉洁责任等),并强调响应清廉项目法律告知制度是投标方必须满足的基本前提。现将上述文件及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一并附后,以便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方及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的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变更为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特此明确指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廉自贸港的廉洁责任等),并强调响应清廉项目法律告知制度是投标方必须满足的基本前提。现将上述文件及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一并附后。注意事项:1.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进行廉洁告知;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须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拍照,并将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及告知书扫描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机器管招投标”系统接受评审专家审核;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为准。由于本项目采用“机器管”电子标,开评标时系统会校验文件的一致性,因此,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后,导入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中,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琼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5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8-******
******有限公司
******街道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绿地领海广场12栋御峯写字楼8层
联系人:杜工
电话:0898-******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