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知酒店一期项目内d4、d5建构筑物的公告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本辖区内位于陵水县英州镇土福湾世知酒店项目内三期公寓大门左侧斜对面的二层386.1平方米的建构筑物(d4)和一间93.08平方米的瓦房(d5),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上述建设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现发布公告如下: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建设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至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01室(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民路57号,联系电话:0898-******)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的,建构筑物(d4、d5)将被视为无主违法建构筑物,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相片和世知酒店2000坐标总平面各一张(照片红色框线内为无主建筑物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5日
一期d4建构筑物现场相片

一期d5建构筑物现场相片

世知酒店2000坐标总平面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本辖区内位于陵水县英州镇土福湾世知酒店项目内三期公寓大门左侧斜对面的二层386.1平方米的建构筑物(d4)和一间93.08平方米的瓦房(d5),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上述建设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现发布公告如下: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建设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至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01室(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民路57号,联系电话:0898-******)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的,建构筑物(d4、d5)将被视为无主违法建构筑物,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相片和世知酒店2000坐标总平面各一张(照片红色框线内为无主建筑物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5日
一期d4建构筑物现场相片

一期d5建构筑物现场相片

世知酒店2000坐标总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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