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云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东银泰城2025年生活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宁波东银泰城2025年生活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自筹,采购人为宁波云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东银泰城2025年生活厨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
宁波东银泰城是商业综合体类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5.38万m2,租赁面积82679.6m2,楼宇结构:地上 4 层;地下 2 层,楼层公区面积74739㎡,外广场面积:24000㎡,停车场面积:71212㎡。
2.3 采购内容(生活、厨余垃圾清运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2.3.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生活、厨余垃圾房区域。具体服务区域以甲方确认为准。
2.3.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生活垃圾清运:负责每日10:00前完成宁波东银泰城B1层垃圾房内的生活、厨余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要配备专业的收集、运输工具,防止泄漏与异味扩散,且运输至指定的合规处理场所 。
(2)增值服务:合同期内供应商需协助处理政府垃圾分类检查处罚事宜,确保商场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符合政府相关要求,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罚款,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和运营秩序。(免费)
2.4 项目地点:宁波东银泰城,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266号
2.5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止,服务期限为12个月(365天);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接到“进场通知单”,实际入场日计为服务费用结算起始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预算控制价:(含税)799680元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经营范围中有生活厨余垃圾清运、垃圾清运等),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定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指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商务综合楼/百货/商业广场等)服务合同,且合同金额≥30万元的生活厨余垃圾清运类似服务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可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或中标金额。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以财务报表为准)。
3.5信用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2)供应商信用良好;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以上内容由磋商申请单位一一对应提供(有显示时间)近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评标当天核查)。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2)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参与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楼)携带报名资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2106
开户行名称******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3)交纳期限:磋商截止时间前。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时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党支部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对全公司范围内招标、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及谈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申诉以及意见建议。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0571-******;******;
邮箱:******;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478号海蓝创智天地1号楼2楼 云泰商业
9、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磋商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办公室
联系人:徐建美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
项目联系人:方工联系方式(询问):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