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各供应商:
采购人******有限公司就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双山隧道及南延配套工程)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评审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各供应商报价。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4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二)供应商具有从事施工图审查资质;
(三)供应商上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函发布之日)承担过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评审。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双山隧道打通、华仁立交改造、福州路(辽阳路-江西路段)改造提升和黑龙江路-劲松五路节点四部分。其中,双山隧道南起台柳路,北至重庆高架路,长约900米,隧道段长约460米,双向六车道双洞;华仁立交在拆除旧桥基础上新建跨线桥及匝道,福州路高架长约900米,黑龙江路高架长约1700米,并同步进行地面路改造;福州路沿线敦化路、延吉路、奉化路、宁夏路和江西路5处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黑龙江路-劲松五路节点采用双向6车道跨线桥跨越路口,分离直行交通,利用跨海大桥高架路—黑龙江路互通立交现状接地条件,设置一对进出匝道服务开平路、劲松五路周边到发交通。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管线等专业工程。
(二)服务内容:组织专家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出具有专家签名的评审报告,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评审专用章;评审认为设计文件需修改的,施工图审查公司需对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复核确认,复核通过后在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加盖评审专用章并出具复核意见。
(三)付款条件:完成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评审,出具有专家签名的评审报告,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评审专用章及专家复核意见(如有),且项目资金到位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付款前中标人应开具符合财税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6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20日12时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函(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网上截图。上述报价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报价文件加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响应采购内容的所有要求。
(五)采购人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满足询价函要求总报价最低供应商中标,最低价格相同时,选择报价时间最早者中标。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郝立莉
联系电话:0532-******
通信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664-1
******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15日
附件
报价函
: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采购人组织的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报价之前已经已经认真研究询价函内容,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函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同意按照询价函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如中选,我方报价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询价函规定的条件。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 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评审
报价明细表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特征描述 | 报价(元) |
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双山隧道及南延配套工程) | 承台基坑临时性支护 | 安全等级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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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沟槽支护 | 安全等级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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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廊支护 | 安全等级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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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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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取费依据为《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实施细则》(青勘设协字[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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