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居环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阳朔县******居环境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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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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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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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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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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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增污水HDPE双壁波纹管De315总长约8675米,新增污水HDPE双壁波纹管De225总长约11923米,新增排水入户管DN160总长约4430米,新增排水入户管DN110总长约14660米,新增预制混凝土检查井;拆除及恢复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包封;6座污水处理站,绿化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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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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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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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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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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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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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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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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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继雄(注册编号:桂******6260,身份证号:450721********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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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身份证号:450326********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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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阳朔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阳朔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五期);(3)阳朔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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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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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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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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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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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罗嘉平(注册编号:桂******0928,身份证号:452330********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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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嘉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0330********2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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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桂林临桂万达项目销售物业5#地块(大区)园林景观工程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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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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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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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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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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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吴津(注册编号:桂******0388,身份证号:450422********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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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继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0323********27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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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全州县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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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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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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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fcg.zcy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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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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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