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LAXP--******
二、项目名称:******居环境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邱县城关镇龙腾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邱县城关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主要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6200米,配套检查井200座、出户井350座、接户管总共约6000米、污水生态处理设施2座;硬化道路1882米。道路破损修复112******居环境整治建设排水沟、菜园地改造、防护设施等。总投资额约668.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九、资金来源: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投资
十、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9时00分
十六、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领取。
3、方式:携带U盘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
3、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二十二、以工代赈项目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属于以工代赈项目,采用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治内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按国家和安徽省发展改革部门要求,需做到“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机械及人工都以本乡本村为主,即通过实施该项目要切实带动项目所在地群众就业,用于给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劳务报酬(不低于252.39万元),用以给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劳务发放报酬(不低于252.39万元)将直接从成交人合同金额中扣除,由财政部门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给务工群众.劳务组织模式:施工企业+村委会+当地群众,充分带动本乡、本村群众务工,签订三方劳务协议,保障群众权益。计划带动本地务工人数人数210人以上(其中重点群体130人,包括外资外贸企业失业人员3人,返乡农民工5人,家员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2人,未就业退役军人4人,脱贫人口116人。)
②本项目要严格及时发放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拖欠克扣务工群众劳务报酬,严禁施工单位虚假用工等弄虚作假行为。施工单位应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包括但不限于要建立群众务工签名台账、群众签名的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台账等),按程************财政局按程序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施工单位应紧紧围绕用工总体目标,在成交后编制好用工计划。工程结束后,对用工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作为项目验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监理单位将落实好用工情况监督,做好监理日志记录,适时进行分析,对偏离用工计划及时提醒,并书面报告采购人。采购人会定时对项目用工人员数量、务工人员构成进行检查,达不到计划要求时,立即约谈施工企业,督促整改。工程结束后,采购人对用工情况、劳务报酬情况将进行认真统计核对,作为验收重要参考。
③该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以工代赈要求,组织群众开展务工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让当地群众提高务工技能,务工技能培训要按月开展,每次培训要编制培训手册。培训群众要登记签名,培训要做到长期、有效开展,并根据务工群众不同需求可以现场教学培训。
④严禁施工企业将机械费用和租用群众机械设备充当劳务发放报酬,也严禁施工企业将项目班子技术及管理人员工资充当劳务发放报酬。
⑤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7号令)等国家及安徽省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
二十三、联系方式:
发******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时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徽商大市场9号楼A9106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