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上海小型系留无人机应急通信基站系统购置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YT-******-078),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1套系留式无人机基站,含车载平台。
1.2采购预算:252万元(不含税) 。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1.4★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安装调测和上牌工作。
1.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1年。
1.6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上海市(上海联通指定地点)。
1.7技术要求的内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8★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具体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合计不含税总价******元,各分项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或公告附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向工信部申请汽车改装车生产企业公告资格,或具有车辆销售资质并获得须具备向工信部申请汽车改装车生产企业的授权;必须承诺投标车型已取得或生产完成后能根据相关车型数据向国家工信部申请完成相应公告;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已取得公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应急通信车或通信车或基站车或系留式无人机类的销售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的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或提供产品/服务。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保函原件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请在30分钟内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进行IPASS签名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8转2)、在线客服、******)。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工信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信息(业务及异议):
联系人:王静/赵雪影/袁加来/刘帅/李婷/李天姣/吴彪/王敬杨/白炜彦/朱梦霞/李然/黄欣/王才福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户: ******************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工作日) 电子邮箱:******:010-******(转3转8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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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