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推动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依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安******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交安专办〔2021〕50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