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5-00137-001-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皇姑区疾控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5-00137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疾控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控制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49巷9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79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疾控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初加工,食用率达到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中标单位应承诺配送物品应按大宗采购。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78,160.00元
合同金额:578,16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24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