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商业服务 > 租赁 >

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化区公务出行临时租赁车辆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化区公务出行临时租赁车辆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2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概况
******管理局宣化区公务出行临时租赁车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202505ZCGK0004

******管理局宣化区公务出行临时租赁车辆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宣化区公务出行临时租赁用车行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选取提供租赁用车的服务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参与大型客车(9座及以上车辆)的租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征集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本项目不收取申请保证金。(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由入围供应商支付,支付金额为每家3000.00元。(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征集人审核小组(除征集人代表)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申请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征集人审核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申请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申请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征集文件和申请软件;未完成注册的申请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0、0313-******。(8)征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供应商。潜在申请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街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路26号院8号楼3单元3-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保琳杰

电 话:******

八、附件

附件下载: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