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债权本金余额46,745,000.00元,利息118,895,462.20元,其他权益404,600.00元,债权合计金额166,045,******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该债权资产主要为榆林地区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至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权益 | 担保类型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有限公司 | 46,745,000.00 | 118,895,462.20 | 404,600.00 | 抵押+保证 | ******有限公司、张治明、郭小刚、江波、蔡子明。 | ************信用社南侧的房产(1086.54㎡)。 |
欲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
注:1.本公告清单仅******有限公司******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前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29-****** 、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纪检审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
分公司纪检审计举报邮箱:******
******有限公司西省分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