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站前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站前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001),现将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一)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 21日18时00分之前。”
(二)本项目JCZQ-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03元,JCZQ-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8元,固化清单及权重系数详见附件。投标人只需要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汇总表。
(三)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2业绩要求”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类似项目业绩”对于业绩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如下:用于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施工任务,如:施工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等包含施工任务的合同或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3.2业绩要求”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类似项目业绩”对于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补充说明如下:
本项目联合体业绩仅以下情况予以认可:①以联合体形式签订合同形式为施工合同的,投标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②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形式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等包含施工任务的合同或协议的:若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施工任务,施工业绩予以认可;若投标人在其所提供的业绩中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施工业绩予以认可。除了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应补充合同委托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进行佐证。
(五)投资类项目(包括PPP、特许经营或BT等),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或合同委托方与其签订的合同,具体证明的合同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本补充通知(三)的要求。
(六)根据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综合开发承诺函”中相关金额应按照以下要求填报:(1)JCZQ-1标段:运营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仟零伍拾捌万壹仟叁佰肆拾 元(小写:80,581,340.00元);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玖佰陆拾伍万壹仟零陆拾 元(小写:149,651,060.00 元);(2)JCZQ-2标段:运营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零陆拾伍万陆仟贰佰 元(小写:150,656,200.00 元);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为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玖佰柒拾玖万零捌拾陆 元(小写:279,790,086.00元);
(七)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合同专用条款4.1.10(19)修改为:本项目箱涵、盾构管片的预制及运输工作由JCZQ-2标段的承包人负责,管片预制场建设、临时用地及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管片单价中,不另行计量,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承包人按照本标段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构件使用计划,经监理人审核后,上报至发包人。发包人组织监理人和承包人研究讨论,确定供应计划。JCZQ-2标段的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计划及时供应构件,若施工情况发生变化,计划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
2.合同专用条款15.4.3(2)修改为: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依据的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人工、材料单价,采用《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对应的时间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价格取定时长乐区信息价优先,没有长乐区价格的再按福州市信息价取定);若《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未涉及的材料,则参照《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信息价;再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机械台班单价,应套用国铁科法〔2017〕32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定额》,燃油料价格采用《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对应的时间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定额中缺的机械,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本省相关行业的机械台班定额;若无机械台班定额可套用,则由发包人、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在施工现场测定。材料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3.合同专用条款“16.价格调整”修改为:
本款约定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6.1.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1)综合工费;(2)钢筋、水泥、0#柴油;分施工时间节点分别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
(1)风险幅度(r)
以上可调差材料一定幅度内价差作为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其中:
综合工费按铁路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调整,风险幅度系数r=±0%;
钢筋、水泥、0#柴油调差材料风险幅度系数r=±5%;
(2)计算公式
价差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每月调差一次:
价格调整公式:
式中:TJE—清单月计量额的调价额;
ZFE—清单(第一章、第四章、第六章、第十章)月计量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X=1-(a1+a2+a3+a4)
式中:a1—综合工费的权重系数;
a2—钢筋的权重系数;
a3—水泥的权重系数;
a4—柴油的权重系数;
CLi—为各调差材料价格变动系数,计算规则:
其中:r为风险幅度系数;
CLio、CLi分别为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
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材料价格在投标所在月份不做调整,此后每月调整一次,工程竣工证书签发后的计量支付按证书签发月份的综合调价系数在末期计量时调整。
②式中的综合工费调整:基期价格按照国铁科法〔2017〕31号综合工费单价及国铁科法〔2021〕15号的综合工费单价增幅计算,在同一定额水平下,当期综合工费单价按铁路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调整文件执行。
③式中的钢筋、水泥、0#柴油基期价格按照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信息价格,以上具体价格在招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发布。
④式中的钢筋、水泥、0#柴油的当期价格参照《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应调价当月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价格取定时长乐区信息价优先,没有长乐区价格的再按福州市信息价取定)。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
(3)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增值税由发包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支付,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5)实施过程中,综合工费均以VII类工(工程类别:隧道)为基础进行价差调整;钢筋(为永久工程使用的钢筋,线材、螺纹钢、工字钢)均以螺纹钢筋HRB400E(直径20mm)为调差代表;水泥均以42.5级(散装水泥)为调差代表。
(八)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第“2.10盾构掘进”修改为:依据图纸所示规格及尺寸,按掘进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量;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掘进单价不予调整。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1.盾构机掘进(负环段、始发段、正常段土质地层、正常段岩石地层、软硬不均段等地层),负环段管片拆除,保养,开仓检查,换刀;2.排泥水输出井口;3.洞内装、运、卸渣及空回;4.管片吊入井内、洞内运输、拼装、螺栓及螺栓紧固;5.轨道铺拆、养护,进人、进料;6.通风、照明、管线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拆除;7.施工测量;8.满足特殊段落允许地表升降量要求;9.基岩凸起处理。
2.第“2.12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修改为:依据图纸所示体积,按混凝土不同强度以圬工方计量;其钢筋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长乐南、长乐北管片由长乐北(JCZQ-2)标段统一预制;预制场地建设及临时用地费用已包含在管片单价中,不另行计量;运输(包含运输车辆,含管片装车)由长乐北(JCZQ-2)标段负责,管片运输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管片安装由各自标段负责(卸车及吊入各自标段负责)。承包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报价。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1.钢筋的保护、储存及除锈;钢筋整直、连接;钢筋截断、弯曲;钢筋安设、支撑及固定;管片预埋件、预埋孔(管)制作及安装;2.混凝土拌合、运输及浇筑、预制场室内外运输堆放;3.模具拆卸清理、刷油、测量检测等;4.根据图纸要求的各类混凝土外加剂、阻锈剂、防水剂、聚丙烯网状纤维等;5.根据图纸要求在管片表面涂刷防水材料;6、管片成环水平拼装、抗渗、抗弯台座制作安装及检测,台座钢材回收;7.管片预制场建设、拆除、场地清理、材料堆放场地、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复垦等费用;8.管片装车、运输至工作井、清理返回。
3.第“2.20盾构机检修费”修改为:盾构机检修费暂按管片外径(φ13.1米)计算,最终以选型确定的盾构掘进机直径扣减0.4米后,按照2018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中φ11.5米和φ15.5米的泥水平衡盾构机台班检修单价以内插法计算本项目盾构机台班检修单价,调整盾构机检修费,其他费用不予调整。盾构机检修费=台班检修单价*(1-降价系数)*台班数(长乐北隧道为3269.12台班,长乐南隧道为2269.29台班)。本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盾构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
4.第“2.21盾构机折旧费”修改为:盾构机折旧费暂按管片外径(φ13.1米)计算,最终以选型确定的盾构掘进机直径扣减0.4米后,按照2018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中φ11.5米和φ15.5米的泥水平衡盾构机台班折旧单价以内插法计算本项目盾构机台班折旧单价,调整盾构机折旧费,其他费用不予调整。盾构机折旧费=台班折旧单价*(1-降价系数)*台班数(长乐北隧道为3269.12台班,长乐南隧道为2269.29台班)。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盾构机生产、调试、验收、进出(退)场、残值回收。
5.删除第“2.13管片运输、2.22带压进仓、2.23基坑降水、2.24基坑监测”。
6.第2.28款修改为:2.28盾构机施工用电架设:1.以暂估价的形式以项为单位计量;2.按合同条款规定完成盾构机施工场外供电干线的架设(变电站至工地变压器);3.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周边区域供电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与供电公司对接,编制盾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的供电手续,通过国网电力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选择实施单位。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盾构机施工用电设施的修建、维护、租用、修复、拆除、设备及安装、招标费用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服务中心”修改为:以项为单位在总价范围内结算。总价包括但不限于:1.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建设方案需报监理审批后报备发包人;2.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复垦、拆除恢复等费用。
8.第“2.35正洞掘进渣土运输”增加:洞渣外弃按专用条款执行,外运数量按照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上限结算。
9.第五章“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修改为: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二、答疑纪要
******集团建设管理部关于xx企业参与铁路建设项目投标的复函》,是否可视为满足项目资格要求?
答: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若联合体成员方承担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如配套用房或装修工程等附属工程),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房建或市政资质?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施工任务的不超过2家(含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资质应满足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问题3:本项目招标公告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①一项设计速度不低于200km/h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及②一项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盾构隧道施工业绩。请问: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我单位独立承担的施工任务能满足业绩要求,请问是否可以认可联合体承担的业绩?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四)。
问题4:投标人须知正文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请问该单位负责人是否特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答: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问题5:招标文件-《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第5.6条规定“后续双方在本协议基础上签订正式《其他综合开发合同》(标段 □JCZQ-1 □JCZQ-2),对双方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作出具体约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签署《其他综合开发合同》的,甲方已收取的首期投资款不予退还。”请问,若因乙方原因,未能签署《其他综合开发合同》,甲方没收乙方首期投资款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与存量资产运营工作按以下何种情形处理?(1)仍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正常签订与执行《存量资产开发运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2)认定乙方违约,不签订《存量资产开发运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终止已签订的《存量资产开发运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相关证明材料需盖企业公章和个人签名(或盖章)。请问此处的盖企业公章和个人签名(或盖章)是否可以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印章?
答:可以。
问题7:招标文件-《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第3.1.1条规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后,乙方应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纳其他综合开发(标段 □JCZQ-1 □JCZQ-2)的首期投资款 (按照乙方承诺的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的20%)元人民币。”仅描述首期投资款的缴交时间为《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生效之日后。请问招标人,首期投资款(按照乙方承诺的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的20%)的具体缴交时间是否暂不做约定?
答:《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生效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纳其他综合开发(标段 □JCZQ-1 □JCZQ-2)的首期投资款 (按照乙方承诺的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的20%)元人民币。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3.2.1(价格清单的填写方式及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或以补遗的方式发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网址详见招标公告),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编入投标文件(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上传)。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请问(1)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何时发布?(2)如发布后投标人对工程量固化清单有疑问,是否可以提疑? (3)本项目包含两个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是否也按两个标段分别设置?(4)本项目商务报价部分是否仅提供已标价工程量固化清单即可?
答:(1)详见本补充通知(二)。(2)详见本补充通知(一)。(3)按两个标段分别设置。(4)详见本补充通知(二)。
问题9、临时用地区域或范围是否有指定,还是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区域办理临时用地申请手续?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0、按照招标文件17.2.1条款:“工程预付款:按总承包范围内(第一章、第四章、第六章、第十章合计)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投资额的10%计算预付额,发包人资金到位后支付预付款......”和17.2.2条款:“本合同不需要预付款担保。”是否可以理解为预付款金额暂时无法确定,且支付预付款金额也可能是动态分笔支付的,所以无需预付款担保?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序号1项目经理和序号2技术负责人备注中“证书编号”是否均指职称证书的证书编号?
答:填写职称证书编号。
问题12、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1分包中(1)投标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应在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范围内,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进行填报,未填报的专项工程,中标后不得分包。请问,此处的“应在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范围内”具体指哪些专项工程范围?请详细说明。
答:隧道盾构掘进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问题13、招标文件中关于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只提及了“业绩认定时间: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初步验收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或正式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此处人员业绩认定时间是否等同于企业业绩认定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请明示。
答:否,人员业绩时间不做要求。
问题14、资信业绩中“类似项目业绩”-盾构隧道管片外径8米及以上,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完工程是否仅限于交通工程类项目?还是城市管廊、电力隧道、水利隧道等均满足盾构隧道业绩要求,请明确具体工程类别。
答:隧道应属于盾构法施工隧道,工程类别不做要求。
问题15、“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在国内招投标中,类似项目业绩一般规定是首先满足其使用功能,例如普通公路业绩就不能用于高速公路项目投标,因为高速公路的技术标准、各项参数远远高于普通公路;同前所述,城市次干道业绩不能用于主干道项目投标,普速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业绩不能用于高速铁路投标。本项目设计时速200km/h的铁路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是否也是“铁路盾构隧道管片外径8米及以上项目”?请明确具体工程类别。
答:隧道应属于盾构法施工隧道,工程类别不做要求。
问题1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要求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基础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的每增加一项盾构隧道管片外径8米及以上施工业绩得1.5分,满分3分。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我单位承揽的多个标段是否认可为多个施工业绩?
答:予以认可。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中注:①类似项目业绩与相对应资格条件业绩不得重复。②独立完成过指的是以独立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且已通过初步验收或安全评估或正式验收或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此处资信业绩如是分包业绩是否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8、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母公司中标的项目(包括PPP、BT、特许经营权等投资、运营、施工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施工总承包类项目),后期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招标的项目施工业绩是否给予认可?
答:予以认可,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五)。
问题19、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母公司中标的项目(包括PPP、BT、特许经营权等投资、运营、施工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施工总承包类项目),是否属于非独立完成的施工业绩?
答:对于业绩要求的补充说明,详见本补充通知(五)。
问题20、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①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此处的“投标人”是否等同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答:不等同。若以独立投标人投标或以联合体投标且承担施工任务的为一家,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资质须满足①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以联合体投标且承担施工任务的为两家,则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资质须满足①两家单位都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②一家单位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另外一家单位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③一家单位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另外一家单位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问题21、“2.5计划工期”,“JCZQ-1标:计划工期42个月,计划开工日2024年10月。JCZQ-2标:计划工期63个月,计划开工日2024年10月”,均精确到月,可否提供明确的开竣工日期及工期日历天,以方便编制详细工期节点计划。
答: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根据暂定的2024年10月作为计划开工时间,具体日历天可自行合理安排。竣工日期在不超过计划工期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合理安排。
问题22、技术标对页面大小(A3/A4)是否有要求,请明示。
******委员会浏览,建议采用A4页面。
问题23、技术建议书在架构范围内,能否扩充其他内容?
答:可以。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拆除,佰翔天厨拆除费用未包含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款中。请问是否遗漏了此部分费用?
答:佰翔天厨地面以上建筑物拆除由发包人负责,其余详见本补充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服务中心 :以项为单位包干计量。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落实。上述费用******服务中心所含的工作内容及职责。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2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项价格调整“(5)实施过程中,综合工费均以Ⅰ类工(工程类别:路基)为基础进行价差调整:钢筋(为永久工程使用的钢筋,线材、螺纹钢、工字钢)均以螺纹钢筋HRB400为调差代表;水泥均以P.042.5为调差代表。”本项目为铁路项目隧道工程,请问综合工费是否应按工程类别:隧道类工为基础进行调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27、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1-1无行贿犯罪承诺书”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需要委派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请问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承诺书是否需要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删除?
答:联合体成员单位不需要委派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可自行删除。
问题28、招标文件“3.5.3业绩认定时间: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工程初步验收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或正式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时间无具体要求,请问此处业绩认定时间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人员业绩时间不做要求。
问题29、招标文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请问不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只需要附营业执照?
答:可以。
问题30、第一册总体设计图,设计说明八,图号福莆宁机(隧)招-01-15的(5)其他设计中提到“长乐南隧道埋深小于1D的段落为DK35+323.9~DK36+168.2,考虑机场范围仍在扩建,地表规划(在建)建构筑物情况无法完全查清为避免施工期隧道上方开挖土方引起隧道上浮,在该段盾构隧道轨下箱涵空腔回筑C20素混凝土,用以增加抗浮安全储备。”未见相关回填图纸,请设计明确回填区域。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的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图纸将于施工前完善。
问题31、可否提供明挖段隧道与已先期施工隧道接口位置围护及主体细部设计图。
答:详见“福莆宁机(隧)招-04-02-23、04-01-03”图纸。
问题32、招标文件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与图纸里面施工工期安排冲突,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均为暂定工期,编制投标文件时参照招标文件附件要求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根据暂定的2024年10月作为计划开工时间,具体日历天可自行合理安排。竣工日期在不超过计划工期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合理安排。
问题33、地下连续墙水平桁架筋、X型剪力筋等钢筋笼稳定性必要措施筋是否单独计量,还是统一包含在措施费中,现有图纸未见该项措施筋。
答:上述钢筋工程量已考虑。
问题34、根据《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3-2018)地下连续墙应全数进行超声波或低应变检测,是否已考虑全数连续墙预埋铁路声测管及检测费用。
答:地下连续墙预埋声测管为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支付;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相关费率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
问题35、改移道路工程,图号福莆宁机施(线)招-04-3中路基大样示意图、工程数量表、工程量清单描述不一致,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改移道路的工程数量以本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36、需对DK40+238~DK40+298范围内渠沟进行临时导改,改河(沟渠)仅有相关工程量,无具体施工图纸,需提供相关图纸。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图纸待方案审批后完善。
问题37、招标文件“17.3.1付款周期5)③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且建设资金到达发包人账户后支付至累计计量金额的90%;④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财政批复后,建设资金到达发包人账户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扣除已发生的违约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1)请问此处的“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是指本标段完工后即进行初步验收,还是要等本条线路所有标段完工后再进行初步验收或者是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完工后可以进行初步验收,请明确?
(2)计量支付中有“建设资金到达发包人账户后”为前提,请问本项目的建设资金目前是否已全部到位?
答:(1)本标段完工后即进行初步验收。(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8、招标中提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项目的出资比例40%。项目的预付款、盾构机折旧、中间计量支付及结算支付都约定了“且发包人资金到位后”,请问业主资金是否已经100%到位,是否存在延期支付的风险?若发生发包人资金无法到位,是否按贷款利率计算延期支付利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9、我方提供业绩为股份公司(不承担施工任务,负责管理)牵头的联合体业绩,我单位以联合体成员方身份独立完成过该项目某工区盾构隧道管片外径 8 米及以上施工任务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四)。
问题40、招标文件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可以由两家组合满足要求?
答:不可以。
问题41、招标文件“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①一项设计速度不低于200km/h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及②一项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盾构隧道施工业绩”; 和“表2-2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①一项设计速度不低于200km/h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及②一项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盾构隧道施工业绩”; 以及“2.2.4(2)资信业绩: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基础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的每增加一项盾构隧道管片外径8米及以上施工业绩得1.5分,满分3分”。 请问:(1)投标人在PPP项目中承接的施工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的要求?(2)若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同一个合同包里,有多项且独立通过竣工验收的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的盾构隧道单位工程,是否可以分别计取多项业绩个数?
答:(1)对于业绩要求的补充说明,详见本补充通知(五)。
(2)在同一个合同包内,不同盾构隧道可以分别计取业绩(若该隧道为双线隧道的则按照一个隧道业绩计取),以盾构始发井至接收井定义为一座盾构隧道。投标人应提供图纸进行佐证。
问题4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条款号2.2.4(1)技术建议书的评分标准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得2.5分(或1.5分),否则不得分。 请问:该评分标准所表达的含义是指,(1)投标文件有“六、技术建议书”要求的内容即可得满分?还是需要在满足具有该部分内容的条件下,再根据技术建议书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的完整性和技术水平进行评分?(2)该评分标准的得分方式是否只会出现得满分或不得分的情况?
答:(1)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对应小项获得满分。(2)是,对应评分项只出现得满分或不得分的情况。
问题4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中,JCZQ-1标段工期42个月、JCZQ-2标段工期63个月,均包含2024年10月份整月,但本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不能在2024年10月1日开工,若保证计划工期,完工时间将在2028年4月及2030年1月。 请问:计划完工日期是否应调整为:JCZQ-1标段2028年4月,JCZQ-2标段2030年1月?
答: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根据暂定的2024年10月作为计划开工时间,具体日历天可自行合理安排。竣工日期在不超过计划工期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合理安排。
问题44、长乐北隧道纵断面在“地勘图《附图2-1:长乐北隧道工程地质纵横断面图》”的线路位置与在“隧道设计图《第一册 总体设计图》中《长乐北隧道纵断面设计图》”的线路位置不一致。 请问:长乐北隧道纵断面线路位置以哪个为准?
答:以“隧道设计图《第一册 总体设计图》中《长乐北隧道纵断面设计图》”的线路位置为准。
问题45:《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中,乙方:(中标人,若联合体中标的,为联合体中负责综合开发单位),最后的备注: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请问:(1)是否应该是乙方:(中标人,若联合体中标的,为联合体中负责存量资产运营单位)?
(2)备注是否指由联合体中负责存量资产运营单位提供签字和盖章的《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
答:(1)是;(2)是。
问题46:《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中“1.1.5存量资产:指滨海未来城三期A区******委员会授权甲方管理运营的资产,其中,JCZQ-1标约24000平方米,JCZQ-2标约42000平方米。”请问:中标人出资取得存量资产5年运营权后,包含哪些具体权益和必尽义务?是否涉及必须支付的隐形债务?本运营权在运营期内中标人可否转让?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未明确的事宜,后续双方在《存量资产运营框架协议》基础上签订的正式《存量资产开发运营合同》中进行明确。
问题47:《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中3.1.2乙方应按 (按照乙方承诺的其他综合开发投资额度)元人民币参与该标段其他综合开发(包括“存量资产盘活、商住用地开发、产业投资、产业导入”),并与甲方签署《其他综合开发合同》(标段 □JCZQ-1 □JCZQ-2)以落实综合开发责任和义务,协议具体内容另行协商。请问:中标人若选择存量资产盘活或产业投资或产业导入,存量资产有哪些具体的选项和要求?产业投资有哪些具体选项和要求?产业导入有哪些具体选项和要求?中标人出资后获得的权益可否转让?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未明确的事宜,后续双方在《其他综合开发框架协议》基础上签订的正式《其他综合开发合同》中进行明确。
问题48:招标文件“附件八: 施工组织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备注:6.铁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请问: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是否满足上述铁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要求?
答:路桥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满足铁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要求。
问题49:招标文件中的“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应如何填写,是否响应JCZQ-1标的填“42个月”,响应“JCZQ-2标”的填“63个月”?
答:是。
问题50:招标文件中的“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1)请问是否使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系统预算软件编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要提供哪些报表?
答:(1)是;(2)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二)。
问题51:招标文件中的“9-5 综合开发承诺函”请问:承诺函填报金额按文件要求计算的具体金额若出现小数,是否按保留小数填大写及小写金额?例如计算金额为123456.35元,保留两位小数是否可以按下图格式填写?还是须填报大于招标文件要求金额的整数?
答: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六)。
问题52、请问主要材料编制期价格采用哪个季度《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七)。
问题53、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站前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类型为城际铁路。 请问该项目为铁路项目,并且有大型盾构施工,资格业绩仅要求8米盾构业绩,考虑到该项目对于福州的重要交通意义,资格业绩和业绩加分项要求是否同样要求为铁路及8米盾构业绩,能够保证该项目的安全、质量要求。
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4、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表2-2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①一项设计速度不低于200km/h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及②一项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盾构隧道施工业绩。 请问:请问该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PPP业绩是否可以满足此次要求。
答: 详见本补充通知(五)。
问题55:招标文件项目附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表2-2资格审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完成过①一项设计速度不低于200km/h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及②一项管片外径不小于8米盾构隧道施工业绩。 请问:如我单位的施工业绩为PPP项目,是否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答: 详见本补充通知(五)。
问题56:招标文件的3.7.1 投标文件的字体、页面排版等格式是否有明确要求,还是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技术建议书中“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文件格式是否包含“字体大小”,“1、2、3级标题”,“纸张大小”等内容?
******委员会浏览为原则。
问题57:招标文件附件1中工作井结构施工、盾构机生产及运输工期为12月,附图中没有长乐南盾构始发井和接收井主体结构图,请提供盾构始发井/接收井主体结构图,便于施工方案编制。
答: 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问题58、2.3招标范围为全部工程施工,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对应: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招标费用含有征地费用,本次招标是否包含征地拆迁工作?
答: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补充通知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59、投标人须知10.10中,对于认定为弃渣处置的,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渣土处置相关审批手续,是否明确弃渣的标准和范围?砂石是否是招标图的地质资料为准核算工程量?
答:弃渣的认定标准和范围以地方政府指定的单位或部门要求为准;砂石按施工图的地质资料并结合实际核算工程量。
问题60、投标人须知10.11中本项目箱涵、盾构管片的预制及运输工作由JCZQ-2标段的承包人负责,运距不予调整。JCZQ-2标段的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计划及时供应构件,若施工情况发生变化,计划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因JCZQ-2标段原则导致JCZQ-1标箱涵、盾构管片供应不及时延误工期,是否可以申请工期索赔和延期?
答:因JCZQ-2标段原因导致JCZQ-1标箱涵、盾构管片供应不及时延误工期,经监理单位确认属实,JCZQ-1标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申请工期索赔和延期。
问题61、投标人须知10.12长乐南隧道始发井及后配套段,长乐南、北隧道接收井由发包人将组织办理移交手续,承包人届时应配合接收,做好本项目与上述项目的衔接工作。移交手续是否为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后涉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竣工验收等是否为原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移交档案资料?
答:(1)移交手续包含施工场地及工程实体,具体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明确;(2)移交后,经监理确认属于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由原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移交档案资料。
问题62、投标人须知10.12中移交前存在的质量缺陷等整改工作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整改费用;正式接收后由承包人负责看管、使用,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是否为验收合格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因原施工单位的质量缺陷整改滞后影响投标人工期等,招标人是否可以申请索赔,请招标人明确处置方案?
答:(1)经验收合格后且原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意见完成质量缺陷等整改,发包人将组织办理移交手续;(2)经监理人确定属于原施工单位原因影响承包人工期等,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申请索赔。
问题63、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二章节投标人需知10.14临时用地的审批中承包人负责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租用及复垦(复绿)等相关手续。临时占地的申请及费用是否为发包人承担?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4、22.1.1(11)中承包人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3倍金额进行违约处罚;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用工的其他规定,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每出现一次违法行为,对承包人课以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根据17.3.1付款周期5)发包人支付进度款①每月进度款(不含盾构设备折旧费)按照发包人审后金额且发包人资金到位后支付至80%,季度考核90分以上最高可支付至85%。发包人是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工程款,是否因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滞后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免于违约处罚?
答: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5、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具体至10月多少号,10月31日是否可行,同理,计划完工时间2028年3月31日/2029年12月31日是否可行?
答:可行。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根据暂定的2024年10月作为计划开工时间,具体日历天可自行合理安排。竣工日期在不超过计划工期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自行合理安排。
问题66、在新建铁路莆田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2线)及宁德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 长乐北及长乐南隧道招标图第一册总体设计图设计说明(十三)《福莆宁机(隧)招-01-20》,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长乐南与长乐北分别建立2个工区。鉴于预制构件生产,工区设置投标人是否可自行调整增加预制构件工区?
答:可以增加预制构件工区,但费用不予增加。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为准。
附件1: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附件2:固化清单及相关材料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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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