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6976-XM001
******人民政府餐厅承包经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9.006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院内1-01号)
中标金额:239.0069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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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院内1-01号) | ************9F | 239.0069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8.41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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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1 | 239.0069万元 | 239.0069万元 | 1、为政府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和招待餐。 2、承担食堂餐厅水电费、取暖费、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设施设备改造更新费。但投标人应当节约利用各种资源,不得随意浪费,采购人对此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青菜、调料、粮油、肉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和运输费用以及燃气费、 油烟净化系统清洗费、厨房设备维修等。 4、就餐方式:以自助餐形式或固定品种数量,向采购人干部职工提供用餐服务, 投标人要确食品安全,达到食品种类丰富、营养搭配合理、主食菜品精致味美的要求。 |
采购需求:溪翁庄镇餐厅承包经营管理服务,为政府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和招待餐。承担食堂餐厅水电费、取暖费、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设施设备改造更新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2025年5月1日 至2026年4月30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龙洋、高世葵、张志强、付强、于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预算(本级)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
联系方式:李龙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61号楼402室
联系方式:王雪盈,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盈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