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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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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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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2025]0103   

3、委托代理编号: HNXZ-2025-SY-XMZB-0446 

4、采购项目预算:******.0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

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1

******.00

******.00

非强制采购

不接受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3. 供应商只能就采购人同期采购项目【含:绥宁县苏洲村至茂丰生态产业园、桐古冲至烟家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水口村兰子冲至九妹农业生猪养殖产业园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武阳镇放牛坪至莲塘园艺场连接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大湾塘至观音坡、C107上白村铁水界至蒿菜坪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X175哨溪口村牛恋塘桥至水背圳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李熙村防空哨至金银寨、丁家冲至下家冲、李熙村半冲至王子冲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塘玄湾村部至牛脚岭、塔向至柏树、梅林村省道岔路口至狗坡头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至蓑衣塘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李熙桥镇陈家湾至蓝子田连接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金屋塘镇岳溪江村撤并村连接路工程;绥宁县土砖屋至青家洞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武阳镇大田至莫家背、李家至坳上头连接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正板村检查站至横凉亭、黄桑村大湾村大湾塘至黄桑管理处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绥宁县C159源头村下桐溪至田凼里公路(资源产业路)工程】中的最多三个项目进行响应,如超过三个项目响应,所有响应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20254-2024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在建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且无在建承诺书;

5)供应商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0724日起至2025073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领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内);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附件一、附件二。

注: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按其规定签署。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按其规定签署、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08061030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女士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绥宁县公路建设公司                             

2)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3)联系人先生                            

4)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幼儿园旁)

3)联系人: 苏明栋周红梅刘秋桃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93@qq.com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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