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卫生室地块,地块占地面积为331.33m2,拟开发利用为乡镇卫生室,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地块开发利用为医疗******居委会卫生室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
本调查地块内3个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砷、镉、铜、铅、镍、汞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铬、锰监测结果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铬的筛选值。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能够满足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