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FXZFW-******
项目名称: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2,251.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2,251.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2,251.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凤县综治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2,251.50 | 582,251.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建设及外立面装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1)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至 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1:3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3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在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办公室)
地址:凤县市民中心A座1307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0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翔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