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室外混凝土地面劳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室外混凝土地面劳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396000.00元 (含税等所有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混凝土地面劳务服务。(混凝土地面面积24000㎡,厚度为20cm)(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10日前。
2.3服务地点:绥芬河高铁站西侧。
2.4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采购人认可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进度款到位情况无息支付。(付款前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7日9:00至2025年4月20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5.******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
7.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至2025年4月21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2.2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8层
联 系 人:郑女士、王女士
电 话:0453-******、******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