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202505QT-******1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2023年梅雨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石城镇塔坳村一组苦竹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于 <2025年06月3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4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二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24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33561.7900> | <957802.2100> | <923931.4100> | |
质量(如有)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 | <合格>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90> | <90> | <90个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石振源> | <周磊> | <周代力> |
证书名称 | <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
证书编号 | <鄂******1056> | <鄂******5361>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25日>至 <2025年07月2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