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通 知 书
******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委员会评定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价:浙价服【2009】84号文附件1中序号10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扣除附件1中序号8工程结算审核费用)的收费标准的50.17%;项目负责人:江荣平;服务周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最后一批子项目质保期结束止。提交成果时间: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成果报告的时间:甲方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各专业完整施工图纸后 15日历天内完成各专业的预算编制工作。其他详见合同条款。质量标准: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等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规定。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我单位(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的2 %(8223元)],凭履约保函(保单)或履约保证金收据到我单位(招标人)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朱斌斌
日 期: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委员会定量评审结果.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