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豫中监狱2025-2026年度药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药品采购 | 942138 | 942138 |
2 | 豫政采(2)******-2 | 罪犯自购药品采购 | ****** | ****** |
5.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及国家相关标准。
5.3质保期:自采购人收到之日起,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有效期。对接近有效期(三个月及以下)的无条件更换。
5.4交货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部分急需用品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期限:一年。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7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可同时投标 2 个标包,但只允许中标其中 1 个标包(按照标包顺序确定中标),如果包 1 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包 2 将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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