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地农业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数字农科院管理系统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山地农业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地农业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数字农科院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重庆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山地耕地保育研发中心、山地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中心、山地种业数字化研发中心。包括新建科研用房11538平方米、改造科研用房4504平方米。建设果树、茶树、蔬菜种质资源圃及蔬菜种苗繁育基地等425亩田间工程。购置相关仪器设备71台(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3.79万元。
2.4 招标范围:数字农科院管理系统一套。
2.5 交货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
2.7 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8 其他: /
4.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4.1.1 投标人为仪器设备管理智能一体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提供仪器设备管理智能一体机售后服务承诺书(其余产品可不提供)
4.1.2 投标人为仪器设备管理智能一体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仪器设备管理智能一体机制造商授权书(其余产品可不提供);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
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
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由中国总代理或国
内代表机构出具。
4.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学院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张蕾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