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保健院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保健院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项目最高限价:30000元
五、报价书的递交
1、报价书递交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1日(上班时间)。
2、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医院财务科(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一综合11楼财务科)。
3、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4、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投标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配件(免费安装)、工具费、运输费、接口费、保险费、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养护费、维护费、网络费、人员工资、代理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将乐县******保健院
地 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一综合11楼财务科
邮 编:353300
电话:0598-****** 联系人:廖先生
七、提供资料
1.封面。
2.目录
3.单位授权书
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12.联合体协议(若有)
13.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1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意: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采纳。
******保健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