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降低找矿风险、撬动社会投资开展矿产勘查的作用,持续推进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实质成效。我厅依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自然资源部相关“十五五”找矿行动部署要求等,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立项建议,分别于8月10日前、9月10******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 鹏,电话:0551-66181749。
2025年7月23日
2026年度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提升我省能源、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按照《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增储,以找矿行动专项攻关工程为抓手,统筹实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助力推进我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效。
二、立项原则
(一)需求导向,强化保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能源和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及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突出国家紧缺急需矿种、我省优势矿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所需矿种的勘查,加快推进我省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增储。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实施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国家选区和省级重点勘查区、重要矿山深边部矿产勘查项目,在确保完成相关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支持项目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深度贫困地区和皖北地区倾斜。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绿色勘查技术规范》和实施绿色勘查相关要求,科学设计和实施绿色勘查实物工作量,合理选择高效的勘查技术方法、手段,确保将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或扰动降到最低程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勘查协调发展。
(四)科技赋能,创新突破。聚焦“找大矿、找好矿、找急需矿”目标推进项目实施,围绕找矿技术方法、手段创新,突破找矿瓶颈难题,进一步提高找矿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以往地质资料的综合研究,结合项目实施,升华、提炼成矿理论,指导开展后续勘查工作;探索实践重要成矿区带联合找矿新模式,助力找矿实现新突破。
三、主攻矿种及重点勘查区域
加大煤(煤层气)、铁、铜、金、钒、晶质石墨、萤石、脉石英等战略性矿产勘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找矿成果。
(一)第一批报送立项建议。
煤(煤层气):重点区域为凤台县庙北、亳州东南等地区。
铁:重点区域为当涂县凹山、泊山、高村地区。
铜:重点区域为绩溪荆州,歙县五郎庄,池州老屋杨,五横莲花,定远县岱山,南陵县朱家冲,铜陵羊山、银冲、金榔,庐江县东顾山,宣州区慈溪村等地区。
金:重点区域为宣州区珩琅山、贵池区高岭、铜陵龙潭肖等地区。
晶质石墨:重点区域为怀宁县马子山、凤阳县时家地区。
萤石:重点区域为和县拦龙山、独山地区。
脉石英:重点区域为岳西县大阳排、金寨县南水-兴田地区。
钒:重点区域为旌德县戴川地区。
锰:重点区域为贵池区刘冲地区。
铌钽:重点区域为绩溪县三亩丘地区。
(二)第二批报送立项建议。
铁:重点区域为枞阳县马口,繁昌区钱曹,宿州符离集地区。
铜:重点区域为繁昌西牛山、白马山,望江纱帽山,霍山真龙等地区。
金:重点区域为霍山县水竹湾、舒城县石湾地区。
铅锌:重点区域为无为邢家洼、宣城李家、繁昌区东岛-毛竹园地区。
晶质石墨:重点区域为宿松猪婆寨地区。
脉石英:重点区域为绩溪伏岭、休宁县桃林、岳西县菖蒲地区。
钒:重点区域为石台县新岭,黟县佘岭、大屋里地区。
钛(金红石):重点区域为宿州市五柳地区。
钨:重点区域为黄山区郭村、旌德县下蓬川地区。
锆铪:重点区域为宿州市半山里地区。
锑:重点区域为南陵县宝山寺地区。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新立项目范围不得与已探明矿产地、已设矿业权(在采矿权周边400米内拟设项目范围的需征求矿业权人意见)、正在实施或以往实施(无找矿成果)的勘查项目及重大建设工程、保护性文物等重叠,同时符合“三线”管控要求,具有良好的成矿潜力和找矿前景。
(二)申报单位为全省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法人。
(三)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需要提出立项建议。
五、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本指南附件1、2格式要求及现行最新勘查规范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A、B卷),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项建议只提交A卷(技术部分)。项目建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预算标准(2016年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14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预算经费,无预算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据实测算。
(三)立项申请书A卷、附图一式5份,B卷2份,并附相应的磁介质材料(立项申请书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
(四)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10日17:00止报送第一批项目立项建议,至9月10日17:00止报送第二批项目立项建议。
附件:1.安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写提纲 A 卷(技术部分).pdf
2.安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写提纲 B 卷(业绩及资格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