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塑料汽车配件)项目 | ******街道始丰路808号; ******街道石城街177号 | ******有限公司 | ******街道始丰路808号的金开科信智造基地8#1单元1-6层、2单元1层共7621.39m2厂房,购置注塑机、成型机、片材挤出流水线************街道石城街177号的新嘉智创园33幢1楼共701.04m2厂房,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600万件塑料汽车配件项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内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废气:伊普珞塑料注塑、挤出、成型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钜溢工贸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 固废:边角料及废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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