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003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7月28日09:00时在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已评审完毕,推荐定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于2025年7月29日09时30分******委员会进行定标并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闽江流域(金溪建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重新招标)
招标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于启闽(组长)、汤利海 、黄石华、伍宗玲、张桂珍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
/ |
/ |
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排序不分先后)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 |
尤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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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 |
****** |
刘晓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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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 |
林紫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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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限公司 |
****** |
黄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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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限公司 |
****** |
林日新 |
|
6 |
******有限公司 |
****** |
张念塔 |
|
7 |
******有限公司 |
****** |
邱志 |
|
8 |
******有限公司 |
****** |
吴峥嵘 |
|
9 |
******有限公司 |
****** |
陈悦 |
|
10 |
******有限公司 |
****** |
陈桃光 |
|
******委员会评审情况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未按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资格******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定标候选人的方案因素、答辩因素、团队因素、服务因素分别进行评价撰写评语,并进行实名投票,最终投票结果如下: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得票 票数 |
1 |
******有限公司 |
****** |
尤长明 |
0 |
2 |
******有限公司 |
****** |
邱志 |
0 |
3 |
******有限公司 |
****** |
林日新 |
5 |
4 |
******有限公司 |
****** |
林紫金 |
0 |
5 |
******有限公司 |
****** |
张念塔 |
0 |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有限公司;得票票数:5票;
项目负责人:林日新;注册编号:闽************;
投标报价:******元; 总工期: 300 日历天;
推荐理由:******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法”方式确定中标人,最终******有限公司得票数最高,确定为中标人。
******委员会成员名单:郑伟敏、肖蓉 、黄岩泉、林强、帅毅。
8、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8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河东路29号
邮编:3545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乘龙公寓五楼503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联系电话:******
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
日期:2025年7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