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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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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EPC总承包已由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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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北至海滨路北段(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南至文化街,含通海路,及其周边范围。
- 2.2 建设规模:3.5千米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控制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2.5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以及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沿线配套服务设施整体优化提升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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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由施工单位牵头;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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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 20:00至2025年06月16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4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6月9日20:00至2025年6月16日20:00,过时不予受理。
-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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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王浩臣,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泳波,电话:0535-******。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管理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地址:烟台市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海滨路105号。
-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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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长山路243号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3105 邮编:265800 邮编:264001 联系人:王浩臣 联系人:吴泳波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管理局 联系方式:******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