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鹭辉大厦电梯更新(3部)项目(采购编号:XFD2025-018)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2.44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安装。成交投标人在接到各批次材料进场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设备货到现场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该批次进场开工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及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与招标项目一览表中“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不一致。现澄清为“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安装。成交投标人在接到各批次材料进场通知后12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设备货到现场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该批次进场开工后1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及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